(一)由于护照需在海外制作,护照换发需10个工作日,不受理急件。
(二)费用:40新元。(三)取证时,请在1号窗口付费取证,只接受NETS卡支付。因私护照补发须知一、办理条件(一)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二)护照遗失或被盗。
二、所需材料当事人须亲自来使馆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一)如实逐项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张。(二)6个月内纸质近照2张及同版数字照片(目前只接受使馆现场拍取的照片及光盘)。(三)如护照遗失或被盗,请如实填写《护照遗失陈述表》(表格可在本网站下载),提供关于护照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以及报警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如护照损毁,请提交损毁的护照,以及护照损毁的原因说明。(四)原护照复印件(如无复印件,需在《护照遗失陈述表》中注明护照号码、颁发机关、地点和日期)。(五)有效新加坡长期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PR, EP, SP, WP,STP,DP, SVP等,持PR者,须提供RE-ENTRY PERMIT,如原件遗失,须递交由新加坡移民厅出具的特殊居留证(SPECIAL PASS)],持EP、SP、WP者,需出示公司未保管其护照的信函。(六)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请注意:根据最新通知,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办理护照颁发、补发、换发,以及办理旅行证等手续,必须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请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或法定监护权证明)、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护照、准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持PR者,需提供RE-ENTRY PERMIT),同时出具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或旅行证的书面声明(声明书可在本网站下载)。如父母(或两个以上法定监护人)有一方不能陪同,须提供未陪同一方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内容为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或旅行证。(请注意,委托书内容不准确的不能受理)。由于未成年人监护权情况复杂,以上说明不尽之处,请向接案工作人员咨询。(七)已获新加坡PR的21周岁以下申请人请注意:请额外提交新加坡移民厅开具的未获新加坡国籍的证明,或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未加入新加坡国籍:1)本人出生公证书或新加坡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的有效护照、新加坡有效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持新加坡PR的,须提供有效的RE-ENTRY PERMIT;父母不持有新加坡长期居留证件的,则须提供父母清晰的户口簿复印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不是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持照人没有取得其他国籍的证明;父母离婚,还须提供小孩监护权归属证明和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已故的,还需提供死亡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八)已提交至使馆的护照遗失补发申请,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取消或撤回。
三、办证所需时间和费用(一)由于需向原发照机关核实申请人情况,故申请补发护照无法确定具体取证时间(一般需要一个月)。(二)护照补发需付40新元。(三)取证时,请在1号窗口付费取证,只接受NETS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