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及鸟类法令》就有一条“霸王条款”规定,“任何人都不得捕捉本地野生动物当做宠物进行饲养”,这一条就曾让许多喜好饲养宠物的新国民被处罚,而正是如此才更好地让新国民融入到新加坡的国家认同中,从而更自觉地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新加坡的法律更是以“细致入微”著称,简言之就是尽量减少兜底概括性的法律条款,而是细致地罗列,让国民不要想当然地以为自己没有触犯法律。在保护野生动物上,新加坡法律更详细地规定,“从国外输入到国内的蛇、蜥蜴、刺猬、猴子也不能当做宠物饲养”,有效避免了国民因不知法、不懂法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