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护照换发一、办理条件(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距离到期日一年以内)。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签证页少于三页)。(三)护照有效期过期的(非正常换)。
二、所需材料持照人须亲自来使馆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一)如实逐项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张。(请在《下载表格》一栏中点击下载表格)。(二)小2寸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3张(尺寸为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相片必须显示头部的正面,可见双耳,五官清晰,不能佩带帽饰等饰品,并请将其中1张粘贴在护照申请表上。不接受黑白、翻拍或用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三)护照原件及其复印件[ 资料页、延期及加注页(无内容则不需复印)]。(四)有效新加坡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PR, EP, SP, WP,STP,DP, SVP等,持PR者,如有效期到期,则需提供RE-ENTRY PERMIT)。(五)21周岁以下的持照人,还需提供:1)本人出生公证书或新加坡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的护照、新加坡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不持有新加坡长期居留证件的,则须提供父母清晰的户口簿复印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不是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持照人没有取得其他国籍的证明;父母离婚,还须提供小孩监护权归属证明和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已故的,还需提供死亡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六)护照过期的,须填写护照过期说明;如持PR者,还须提交新加坡移民厅出具的未加入新加坡国籍的证明。(七)领事官员要求的与申请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以上说明如有不尽之处,以大使馆解释为准。
三、办证所需时间和费用(一)由于护照需在香港制作,护照换发需10个工作日,不受理急件。(二)费用:95新元。(三)取证时,请在1号窗口付费(只收现金),凭收据到2号窗口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