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3日召开的海南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并于晚间召开《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新闻发布会,宣布了如下重大决策:
1、海南计划到2020年引进20万各类人才,到2025年实现“百万人才进海南”目标。
2、所需人才主要是:围绕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三大产业类型、十个重点领域、十二个重点产业、“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民生事业所需要的各类人才。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等人才,可在海南省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以及相关创新、创业人才可在海南任一城镇落户。
4、自落户之日起在购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只要你拥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再有一家当地企业聘用你,你就可以在海南落户了。如果你的学历、职称更高,可以选择“海南任一城镇落户”。第4条才是重点:“自落户之日起在购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我们再反过来看在海南出台重大利好(4月13日)之后的4月22日公布的最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其主要条款是:
1、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2、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上述区域之外,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自本通知发布后户籍迁入本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我省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居民家庭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我省购买的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6、关于引进人才的住房政策由省政府另行制定。
2018海口引进人才落户政策(材料+流程)一、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按以下类别提交相应材料后,可选择在本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一)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四)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证明资料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五)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书。(六)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书。(七)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金盘派出所)申请,如实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2、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金盘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核查意见,呈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局户政处审批。(3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