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及地区的人口普查制度大致可分为四种:
1、传统问卷式普查→多数国家。
调查方式可分为派员面访,邮寄问卷、电话访问与网络调查四种方式。
2、登记式普查3、登记式普查结合抽样调查(Registered-Based Census with Sampling Survey)→新加坡、台湾等。
4、滚动抽样式普查(Rolling Census)→美国、法国。滚动抽样(Rolling Sampling)的概念进行连续不断的搜集资料,透过每个月的常态性调查取得即时且详尽的人口与社经资料,大幅提高数据资料质量。现有普查的方法大致有两类,一是北欧等国家因有完整的生命统计登记系统,因而提出将其与政府各公务系统整合的概念,以公务登记式普查的想法,尝试获得除人口基本资料外,更能取得教育、经济等详细资料。另一改进方向是美国、法国、德国、以色列与新加坡等国引进抽样调查的概念,除维持(或增设)普查长表问卷以获得丰富的社经资料外,每年、月定期办理调查,以获得即时性的资料,并利用传统普查与既有常态调查(如:劳动力调查)的结果、公务登记资料为参考基准,经过调整与相互比较后,方才公布具有公信力的官方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