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了,应及时联系学校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变更处理,带上户口簿作为变更的佐证材料。
姓名为学籍中的关键信息,若不及时进行变更,学籍系统和“公安”部个人身份系统核实时信息不一致的将统一划分为“问题学籍”。根据学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原则,“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关键数据项需要变更时,须提交证明材料,且必须由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变更信息才会生效。其他未设置的数据项均为非关键数据,由学校在学生信息维护中自行修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