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职的毕业生不能申请绿卡。
凡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需求,每年在广州市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的,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领人才绿卡。(一)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二)具有一定海外工作、学习和创新创业经历经验的海外高层次人(三)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10年以上的专家。(四)具有“985工程”或“211工程”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全球前300名的国外一流大学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广州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的人才刚入职的毕业生不符合以上人才引起条件。所以不能申请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