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系地税管辖,尚未营改增,其营业税、所得税均在地税局管辖。
幼儿园税收优惠政策:
1、营业税:幼儿园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
2、房产税:房产用于幼教免征房产税。其他税种:
1、营业税:按“文化体育业”科目缴纳营业税,税率为3%。幼儿园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对于特色教育等项目,应当按照服务业5%税率缴纳营业税,并按照应纳营业税税额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2、附加税:包括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水利建设基金1%。随营业税,营业税免得就不交。
3、企业所得税:25%,无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