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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汉代要分封和郡县并存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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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汉代要分封和郡县并存的制度,麻烦给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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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所谓的分封制与郡国并行制的区别。

分封制: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宗族姻亲、功臣子弟分封领地。郡国并行制:西汉初年,在地方上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分封诸侯王国,郡国两制并行。郡县制: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盛行于秦汉。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以上的三种制度,从上到下,是一个中央集权由弱到强的对于地方管理的政治制度。分封制有着血缘关系作为纽带的,比如周王把自己的兄弟啊(当然也有功臣什么的)放到地方去管理,而这样的一种官位是世袭的,并且具有很大的权力,甚至可以组建军队。——那么这样就容易造成一家独大什么的,威胁中央。分封制在王畿之内是有官僚系统的,但是在王畿之外的广大领土全部都由通过分封诸侯国来进行管理。汉代初年的郡国并行制度其实可以从原因来分析:

1. 流氓开国皇帝刘邦出身寒门,和他打天下的都是一些好兄弟什么的。刘邦为了拉拢人心,分化项羽的阵营,早就立了韩信啊,英布一些人为王——即异姓王,那么开国之后肯定要给予这群和自己打天下的兄弟好处了,于是就封王,但是他们后来一个一个被搞掉了。

2. 还记得汉初的时候是遵循黄老之学么——“无为而治”,来修生养息,其实无为的准确来说是中央,中央给予了地方足够的权力和自治自由让地方能够休养生息,恢复经济。

3. 秦朝郡县制形成了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官僚系统,课本上应该有提到,通过皇帝任免非世袭的专业官僚人员来进行国家的管理,这是一个很好的强化中央集权的方式。那么汉初皇帝在吸取西周和秦朝灭亡的基础上,于是乎整出了一个这样郡县/封国同时存在、并行的一个折衷的政治制度,可以比较好的达到需要的效果,为后来的七王之乱埋下了祸根。-后来在文景的众建诸侯(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削藩弱国(晁<chao>错)的政策之下,封国的地位权力慢慢减少,随着汉武帝推恩令实施,逐渐被废除。元朔二年( 前127),主父偃上书武帝,建议令诸侯推私恩分封子弟为列侯。这样,名义是上施德惠,实际上是剖分其国以削弱诸侯王的势力。这一建议既迎合了武帝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又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因此立即为武帝所采纳。同年春正月,武帝颁布推恩令。推恩令下达后,诸侯王的支庶多得以受封为列侯,不少王国也先后分为若干侯国。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王国析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这样,汉朝廷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其后,王国辖地仅有数县,彻底解决王国问题。在这一种情况下,所谓的王国根本就只剩下一点点的地方,难以组织起与中央相抗衡的力量,郡国并行制早已名不副实,逐渐走向终结。其实对于这样的一种政治制度的平衡,李峰教授《西周的灭亡》一书中有提到一些很棒的观点,可以参考。《剑桥古代中国史》的结语接近末尾的时候,英国汉学家鲁惟一(Michael Loewe)写道:帝国必需寻求一种灵活的折衷方案,而这几乎很难做到:即在一个严格的和纪律严明的政府模式和对人性的道德价值的重视之间求得一种可行的平衡。从一开始,他们就面临着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其实在帝国的黎明降临之前已经出现了,但在以后的两千年内依然没有完全解决。每一朝王室都要在决定其政府方式的两种不同原则之间进行选择。帝王们或者可以依赖连接他们祖先的血缘纽带来确保臣子的忠心以对抗个人野心,或者可以基于才能的原则通过控制主要官员的任命来运营自己的政府。没有哪种原则是完全有效的。当我们用长远的眼光来看待中国历史时候,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窘境”:——围绕两种政府的摇摆,一种是以血缘纽带为基础的政府,而另一种则是通过纪律严明的官僚机构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摇摆对王朝的政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并且引导着历史的进程。我们可以把西周和秦朝作为这样的两个极端。当206年刘邦攻入咸阳的时候,庞大的秦帝国几乎在一夜之间消亡,除了业已瘫痪的官僚体制外,没有其他的东西把人们和帝室联结在一起,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鲁惟一所描述的“人性的道德价值”的重要性。于是在汉代皇帝的面前就有着两种国家政府模式,一种来自秦,一种来自周。所以汉代的制度就变成了一个混血儿:在东半部,汉帝国主要沿袭了秦帝国的基本行政管理结构(郡县),而在西半部,又增加了西周的特征。

1. 刚开始时这些诸侯王国很多是异姓诸侯王国,有些是刘邦所封,有些是战国的贵族后裔在反秦的战争中占地割据建立的旧王国。——有点像回到东周时期诸侯林立的样子。

2. 后来因为这些诸侯存有异心,刘邦“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将很多的异姓诸侯换成了汉室的人——有点像回到了西周以分封王室亲属为特征的“封建”制度。

3. 后来发现人心可畏啊,就连自己的宗亲也有反叛的意图——在景帝采纳晁错削藩的意见引发的七国之乱应该可以看得出来。于是乎汉武帝推行了“推恩令”,分割分割再分割——结果就是所谓的地方诸侯王国变成了只有几座小城和一些税租的收入——没有王国的王,徒有虚名。这种“没有王国的王”几乎成为了后代中国每一个王朝帝国的结构规范。它不但满足了加强帝国官僚政治统治的需要,同时又建立了贯穿了帝国的血缘纽带。通过封赐皇室亲属比所有的官吏都要高的诸侯王地位,一个上等特权阶级由此诞生,这个阶级又反过来保障了皇室家族的统治地位。李峰教授认为在这个时候:用鲁惟一的话说:一个纪律严明的官僚机构与”人性道德价值“之间便达成了一种一致。或许更重要的是,在秦朝旨在实现政治统一的法家政策与西周的血缘策略之间形成了一种平衡。这种平衡的达成归功于西周的历史经验,并且在以后的历史发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汉代以后:很少有王朝是因为不断增长的地方主义而走向衰弱的(唐朝除外)。相反的,地方势力的膨胀通常是王朝衰弱的结果。

为什么汉代要分封和郡县并存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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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最早诞生于商朝,只不过商朝时期分封制还处于雏形,只有侯和伯这两个爵位,到了周朝时期,才把分封制进行了完善补充,使其正式成为了王朝统治天下的一种政治制度。分封制的诞生源于古代封建社会,交通不便,社会生产力低下,中央朝廷无力掌控幅员辽阔的疆土。所以便开始大规模的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说白了,分封制的初衷就是要诸侯替天子牧民,而中央朝廷只要管控诸侯就可以了。虽然在早期分封制确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生产力以及科技的进步。分封制就开始显得鸡肋了。正所谓天高皇帝远,原本替天子牧民的诸侯逐渐成为了国家尾大不掉的威胁。

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名存实亡,此时更多诸侯们也意识到了分封制的弊端。所以郡县制的雏形也就开始诞生了。据史料记载,“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当时正是楚武王熊通时期,而“郡制”起源于秦国,当时正是秦穆公嬴任好时期。后来经过法家的不断完善。郡县制的雏形终于诞生了。秦始皇时期,秦国平灭六国一统天下。秦始皇改元称帝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后,秦始皇深感分封制的弊端。所以秦始皇又开始深入改革郡县制。并且完全废除分封制,改为全面实行郡县制度。也因此郡县制成为了秦汉之后国家执行的政治体制。

郡县制的优势就在于中央可以垂直管理地方,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如果国家统一,但执政制度还是按分封制来执行的话,那么统一的国家迟早有会分裂。地方势力尾大不掉,中央政权日渐低沉。那简直又是周朝的翻版。春秋战国时期是怎么来的?不就是因为分封制导致的地方政权尾大不掉,中央权柄丢失的结果嘛。

刘邦击败项羽建立汉朝之后,汉朝的一切制度完全照搬了秦朝的制度,所谓“汉随秦制”就是这个意思。郡县制在秦末被起义军认为是暴政。但事实上刘邦很清楚郡县制的好处和分封制的弊端。原本刘邦要是聪明的话,那他就该严格的遵循秦法。但刘邦毕竟是草根出生,他的出生决定了他是缺乏安全感的,他需要藩属来保护中央,保护自己。而且平民崇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们认为自己成功了,自己的家人也应该受益。但刘邦又害怕完全的分封制会毁了汉朝的国运。所以刘邦就想了一个笨办法,那就是分封制和郡县制并存。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刘邦根本没有秦始皇的大气魄。刘邦以为自己的决定很英明,但事实上,就因为刘邦的摇摆不定,这才导致后来汉朝皇帝全都摆脱不了削藩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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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是从夏朝就开始了,商周时期,分封制的弊端显现出来,最后导致王权被分解,全国进入了军阀混战。

分封制的弊端是,王的权利取决于受封的人。受封的人对王尊敬,对王顺从,王的权利就大。如果受封的人不把王放在眼里,王的权利 就会越来越小。

郡县制是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实行的,郡县制适合于中央集权,适合于政令的发布,法律的执行,因此后来的历朝历代, 都实行郡县制。

但是郡县制并不是没有弊端,尤其是在当时交通非常不发达的年代。郡县虽然设立了,但是王权很难达到,边远郡县有了事儿,往往请示朝廷解决。等朝廷的命令到了,已经误事儿了。

郡守县令的任务,是替皇帝看管人民,他本身的权利受限,往往有大事儿的时候,他们很容易成为墙头草。

刘邦在建立大汉之后,有不少兄弟和他出生入死,为建立大汉立下了汗马功劳。

刘邦这个人小气,但是不吝啬,他知道,要用人就得给够好处,不然谁给你卖命?

刘邦吸取了西周和秦始皇亡国的教训,认为有必要两种制度都 实行,以此来平衡各种力量。同时,又有分封功臣的需求,因此他才郡县制和分封制一起实行。

大汉建立初,刘邦封了大量异姓王,这些人到了自己的封地之后,确实为稳定大汉王朝的稳定统治,做出了贡献。

到了刘邦晚年,他发现吕后专权,子嗣羸弱,他开始担心自己死后,大汉王朝会落入吕后手里。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 有两种,一种是杀吕后,一种是大分同姓王,用他们来打击吕氏家族的实力,遏制吕后的权力。

吕后和刘邦是结发夫妻,刘邦还是个混混的时候,就开始跟着他。

同时,吕后对建立大汉以及建国后诛杀有反心的臣子,都立了大功,因此刘邦下不去手。

大分同姓王,就成了遏制吕后权力的唯一办法。

如果大汉建国后只实行郡县制,刘邦死后,吕后就一手遮天。刘家的子孙后代,都会被她杀光,大汉天下也就姓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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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汉朝要实行郡县制与分封制并存的制度?这样的制度,自然是刘邦在权衡利弊之后做出的决定,相对而言,郡县制与分封制并存的这种制度,在某种程度上还是汉朝的立身之本。

从历史的发展规律来看,郡县制明显是先进于分封制的制度,秦朝的时候,秦始皇就已经确立了以郡县制为国之根本制度,郡县制下,诸侯没有爵位也没有领土,或者说,压根就没有诸侯,而在楚霸王灭秦以后,分封制成为了项羽统治时期实行的制度,项羽认为,郡县制是导致秦国灭亡的重要原因,因此,项羽算是开了历史的倒车,退回到了分封制。

而刘邦在打败项羽以后,认为无论是郡县制,抑或是分封制,都不能算是完美调解社会矛盾的制度,因此,刘邦采用了郡县制于分封制并存的制度。

如何并存?刘邦的并存,简单来讲就是在实行郡县制的前提下,依旧分封诸侯,诸侯拥有封国。

在周朝时期,分封制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周王室掌管全国最富庶的领地,诸侯国则负责拱卫王室,在拱卫王室的同时,诸侯国也能够开疆拓土,开垦荒地,分封制在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情况下却是发挥过重要的作用。

而秦朝时期,分封制的作用已经越来越小,秦始皇正是在看到了分封制导致周朝最终分崩离析的结局下,才最终采纳了李斯的建议,采用了郡县制。

在刘邦的想法中,分封与郡县并存,不仅能够让中央掌握实权,还能够通过诸侯拱卫中央,特别是在刘邦铲除一系列异姓诸侯王以后,刘邦的目的就更加明显,刘邦一开始的目的就是通过半分封的制度躲避异性诸侯王起兵作乱的可能性,同时还可以利用诸侯拱卫王室,维护刘姓王室的统治。但刘邦的想象很美好,现实却是骨干的,即使是同姓诸侯王,依旧不可能真正一心一意的拱卫王室,若非如此,也不会发生七国之乱这等祸事。

郡县制,根本上来讲也是加强中央集权的一种制度,郡县制的优势在于,地方掌管虽然拥有权力,但却没有封地,不会像诸侯那般起兵作乱,同时,中央也能够调配地方政务,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七国之乱爆发以后,汉武帝时期,汉武帝又推行了推恩令,推恩令的发布,直接导致诸侯国越来越弱,最终诸侯国沦落到了无法威胁中央的地步,这时候,虽然明显上讲汉朝依旧属于分封与郡县并存的王朝,但实际上分封失去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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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崩溃就意味着郡县制的失败,在陈胜吴广起义之后,六国贵族就已经纷纷复国了,而且基本上都是很快就控制了自己原来的地盘。到陈胜吴广死后,就更加如此了,连首先举起反秦大旗的楚国也恢复了原来贵族为王的状态,原来一些陈胜所立的诸侯王也很快纷纷被杀,大体上就回到了秦灭六国之前的状态。

到刘邦和项羽奉命北上救援赵国的时候,就已经完全是六国之前的格局了,章邯在击败楚军,击杀项梁以后,大体上就是沿着之前秦灭六国的路线,继续向东进攻,只要击败当时相对实力比较强的赵国,关东各国抗秦就没有主力了,只是在巨鹿之战中项羽破釜沉舟,击败了秦军,又迫使章邯的二十万人投降,情况才逆转了。

之后按照楚怀王的约定,先入关者为王,项羽率军与章邯的秦军对峙,刘邦则率兵直接进攻秦国关中故地,最终成功突破秦军的防线,进入关中,秦王子婴出降,秦国灭亡。按照之前楚怀王的约定,那么就应该刘邦为秦王。项羽却表示不服,率兵击败了刘邦派到函谷关的守军,并且拆毁了函谷关,进入关中,大肆焚掠,之后又大会诸侯,调整了各国封地。

因为项羽调整各国封地的主要目的是削弱其它各国,所以原来各国都被拆分了,而他留给自己的是楚国比较核心的地盘,他自己为西楚霸王,所以导致他刚一回到都城彭城,其它各个诸侯国就开始相互攻击,天下再次大乱,而项羽则先率兵北上进攻齐国,刘邦乘机从汉中返回关中,消灭三秦,派韩信率兵进攻赵国和齐国故地,他本人则率兵直奔彭城。

在楚汉相争的过程中,各国诸侯也在项羽和刘邦之间选边站队,刘邦一边拉拢那些反对项羽的诸侯,一边消灭仍然站在项羽一边的诸侯,最终连项羽自己分封的九江王英布等诸侯都背叛了项羽,众叛亲离的项羽最终在垓下之战中被韩信击败,他本人在逃到乌江边后自杀。楚汉相争最后以刘邦的胜利告终,而这时候仍然保留了大量之前的诸侯,以及他自己册封的齐王韩信等诸侯。

所以,在击败项羽之后,刘邦接着就开始进攻异姓王,最终消灭了韩信,英布和彭越为代表的异姓王,而将他自己的子侄派到各地作为诸侯王镇守,并约定非刘氏不得王,否则就天下共击之。这时候刘邦分封的诸侯王,越往东南,地盘越大,而大多数诸侯王的地盘都是只有之前项羽分封之后的地盘大小。

刘邦定都关中之后,能够直接控制的关中地区和中原大地上的一些地区,主要是韩国和魏国的一些地方,能够直接控制的基本上都采取了中央直辖的管理方式,也就是郡县制,而其它那些中央当时还鞭长莫及的地方,则保留了分封制,但是诸侯王都是刘氏子侄,以保持全国的稳定。也就是说,汉初分封制和郡县制并存的局面并不是刘邦设计的,而是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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