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
二、受理机关(一)申请人可向全国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二)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可向登记备案地或者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三)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向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申请材料(一)填写完整《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二)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免费照相的无需提交)(三)居民身份证(四)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五)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出具意见的单位公章)。(六)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军校学员还需提交相应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