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国移民法规定,中国公民需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赴泰国移民定居: (1)泰国公民的配偶与父母(包括养父母); (2)泰国公民的子女(含养子女); (3)泰公民的兄弟姐妹,年龄必须是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在异国他乡无人照养者; (4)泰国移民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 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在国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由原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