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证手续申请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侨务部门的服务窗口(或网络平台)申请,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申请材料。
县(市、区)政府侨务部门受理审核后,开具华侨、归侨和侨眷身份证明。
1. 办理归侨证所需提供的材料:(1)提供国外永久居留证明、原所在国或国外出生证明等合法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须提供个人原始档案中记载国外履历和归国时间的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有所在单位档案主管部门经办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2)申办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4)填写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审批表,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5)近期小二寸照片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