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是800元/生•期,其它费用参考以下标准。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高中阶段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办普通高中,除按规定收取学费、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课本费和新生体检费外,还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一)学费。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为每生每期800元。(二)作业本费。按每生每期不超过20元的标准执行。(三)教辅材料费。坚持“一科一辅”原则和附表4价格执行,同时实行限额控制,每生每期高中一年级不得超过200元,高中二年级不得超过35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一、高二学生在市推荐目录内征订教辅材料时可按“打捆推荐、自主选择、限定总额、滚动收取”的原则进行。高中三年级不得超过42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限额内据实收取,超过限额按限额收取。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或家长自行向有资质的出版发行单位购买。(四)课本费。未列入省发改委选定的教材目录的不得在我市销售。与教材配套的光盘、通过互联网下载形式取代磁带的数字音像材料等由学生家长自愿购买,学校根据教学计划选定,按附表2规定的价格据实收取费用。(五)住宿费。按益阳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六)伙食费。按沅发改价费〔2020〕19号文件执行;只提供饭菜加热服务的学校,按每生每期不超过50元的标准收取服务费。(七)校服费。学生自愿购买校服需代收费的学校,校服费应据实代收,不得营利。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450号)。(八)就餐卡补办费。对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首次办卡免费,补办就餐卡按不超过15元/卡标准收取。(九)校内课后服务费。严格执行《益阳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益教联〔2021〕19号)。(十)新生体检费。按照省教育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医保局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十一)校外活动费。学校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校外活动费的收取范围仅限于郊游、看电影和参观展览。收费标准须经发改部门审核,学校按次收取,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