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类:房产与户口一致的户主及海归人员的子女;(2)B类:房产与户口地址一致的户主的孙子、孙女;(3)C类:各种情况购房户户主的子女;(4)D类:各种情况租房户户主的子女。
(5)第一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商品房,且产权份额在 51%以上)或租屋(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股权证》、房屋合法有效证明、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居委会证明)或保障性商品房。
(6)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租屋或保障性商品房。
(7)第三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
(8)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9)第五类:非深圳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保障性商品房。(10)第六类:非深圳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