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规定》,定量产品包装允许误差范围:标称净含量5-50g(ml)的商品,净含量的百分比是9;50-100g(ml)的商品,不得少于实际量的4.5g(ml);100-200g(ml)的商品,净含量的百分比是4.5;200-300g(ml)的商品,不得少于9g(ml);300-500g(ml)的商品,净含量的百分比是3;500(ml)-1kg(l)的商品,不得少于15g(ml);1kg-10kg(l)的商品,净含量的百分比是1.5;10kg-15kg(l)的商品,不得少于150g(ml);15kg-25kg(l)的商品,净含量的百分比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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