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辽宁需要如下条件:
1、非沈阳口岸入境且未完成“14+14”集中隔离的来(返)沈人员,请自觉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务必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屯、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隔离管控、健康排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2、入境人员在就医时,要主动告知自己的境外旅居史和接触史。集中隔离时间计算以入境时间为起点,在外地隔离停留时间计入在内,回沈后补齐28天集中隔离。
3、完成“14+14”隔离管控的入境人员,要继续进行为期28天的后续健康监测,其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当事人要立即向社区或单位报告,由社区和单位申请120专车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排查。全面完成以上条件方可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