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我院奖助体系规定如下: 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当年正式录取且按时报到入学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当年评比,推免生与统考生分别评选。
评选指标包括入学成绩、学历背景、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四项,综合排名前5%的新生,可获得奖学金38000元;综合排名6%-20%的新生,可获得奖学金19000元。 学业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非定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按年度评比发放,综合排名居前10%的学生可获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年;11%-25%可获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年。 助学金:我院非定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享受助学金标准:8400元/年(按700元/月发放)。 困难补助: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的最高补助可达5000元。 勤工俭学:学院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勤工俭学岗位津贴报酬为100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