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次办理护照需要以下材料: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自2019年4月1日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居民身份证挂失声明作废的,群众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不再出具挂失声明;对居民身份证损坏的,群众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不再加“损坏”章,直接换领新证)。
本人有效的居民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者,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结婚证或者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张蓝底彩色照片(建议护照照片到照相馆拍摄,以取得最佳效果,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如申请人是未满16周岁的儿童,应当由父母双方或监护人陪同,提交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同意办理护照的书面意见原件(此意见书可以手写或者打印,并在意见上签字并加盖派出所公章)。现役军人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并填写登记表,并交验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人申请因私护照,在申请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请资格,并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上是深圳首次办理护照所需材料,如有出入境相关问题可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