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队运动员集训选拔细则:
1、根据国家队运动员选拔标准,国家队教练组和中国篮协教练员委员会研究并推荐参加国家队集训的大名单(不超过30名)。
2、篮球中心下发国家队集训大名单至各相关省市体育局球类中心和俱乐部征求意见;各相关单位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征求意见结束后,国家队运动员选拔工作组对各省市相关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汇总,根据三分之一以上单位提出异议、原则上不得入选国家队的要求,筛选出最终参加集训人员名单(12-24人)。
4、参加集训队员名单确定后,报篮球中心主任办公会审批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无异议,下发正式集训通知,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二)国家队运动员正式参赛人员选拔细则。根据集训期间运动员的表现和参赛任务需要,由国家队全体教练组共同研究商议,提出正式参赛人员初步名单。之后,国家队运动员选拔工作组对初步名单进行再次评议,并将再次评议结果报篮球中心主任办公会批准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批。(三)国家队运动员选拔标准1、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怀和为国争光的愿望,服从国家需要,愿意无条件代表国家参加重大的综合性和单项性国际赛事。
2、具有强烈的事业性,积极的训练和比赛态度,富有团队精神。
3、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素养,模范遵守中国篮协和国家队的各项规定,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4、参加过本年度中国各级男、女篮联赛且技术统计数据表现优异的运动员;或在近两年中入选过国家集训队或国家青年集训队;或在近两年中参加过国外高水平联赛;以及具有培养前途的特殊人才等。
5、严格遵守国家及国际组织有关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要求与规定。
6、身体健康,无任何影响国家队集训或参赛的重大伤病。
7、在身体、技术、精神等层面,能给国家队完成任务目标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