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的前身叫清华学堂,是1911年清朝政府用美国“退还”的一部分庚子赔款办的一所留美预备学校。
1900年,八国联军侵略中国,清政府与十一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赔银四亿五千万两,史称“庚子赔款”。其中美国分得三千二百多万两。
1904年美国表示所得赔款“原属过多”,可用于“退款办学”。经中美双方多次商谈,于1908年确定退款办学相关事宜。自1909年起至1940年止,逐年按月“退还”给中国,指定用于文化教育事业。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校长詹姆士1906年给美国总统《备忘录》中的一段话反映了美国退款办学的真实目的:“我们现在一定能够使用最圆满和巧妙的方式,控制中国的发展——这就是说,使用那从知识上与精神上支配中国领袖的方式。”1909年7月,清政府设立游美学务处,附设游美肄业馆,专办派遣学生赴美留学一切事宜。
1909-1911年,游美学务处选送三批共180名学生赴美留学,其中包括梅贻琦、胡适、赵元任、竺可桢、胡刚复等。
1911年4月26日,清华学堂正式成立,所有办学方法均照美国学堂实行。
1912年10月,清华学堂更名为清华学校(Tsinghua College),归北京政府外交部管辖,面积450余亩,校园建筑体现出“中西文化,荟萃一堂”的特点。但办学方针依然照搬美国,清华学校还是一个普通的留美预备学校。学生到这里来,主要是念英文,然后念一些欧美的文化,学生在校学习8年,毕业后公费送美留学,进美国大学一年级或二年级。
1916年清华学校正式提出改办完全大学,1925年设立大学部,同年设立国学研究院,开始向完全的大学过渡,招收四年制大学生。
1928年国民党政府接管清华学校,将校名改为“国立清华大学”。第二年,旧制全部结束,完成了从留美预备学校到大学的过渡。
1929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决定,国立清华大学专属教育部管辖。至1937年已发展为一所拥有文、理、法、工四个学院16个学系的综合性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