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师考试是指审计师的资格考试。
审计师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 二、审计师考试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其中: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省人社厅用印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审计署用印的成绩合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参加高级资格评价考试人员应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 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五)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六)免试条件 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可以申请免试审计环境:
1、持有高级审计师、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持有高级会计师、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或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
4、持有讲师以上任职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