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居住证制度,是指对来辽宁工作或创业,不改变户籍的人员和不放弃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的留学人员,凭《工作居住证》享有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居民有关工作生活待遇的制度。
该证有效期一般为3年,由省市人事行政部门制作并颁发。领取《工作居住证》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个人信誉,符合辽宁省引进人才的专业需求,在学历、职称、专业上具备一定的条件。持有《工作居住证》的人员享有以下权利:可以在本省报科研课题和科技奖励;可以参加本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或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证书;或直接认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子女入学(托);可以参加本省企业或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按规定在本省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可以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办理出国手续;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关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