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实行严格外汇管理的国家和地区:如印度、缅甸、巴西、哥伦比亚、伊拉克、阿富汗、摩洛哥、乍得,塞拉利昂、葡萄牙等国家都属此类。
据统计,这类国家大约有90个。 第二类,名义上取消外汇管制的国家和地区,但实际上有一些间接控制。这类国家主要是发达工业化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瑞士、卢森堡等;以及国际收支继续顺差的国家,如科威特、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石油输出国,这类国家和地区约有20个。 第三类,实施部分外汇管制的国家和地区。国内生产总值较高,如法国、澳大利亚、丹麦、挪威等国。还有一些经济和金融条件较好的发展中国家,如圭亚那、牙买加和南非。目前,大约有20 - 30个这样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