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随迁基础条件: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
夫妻随迁基础条件: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请投靠:
1. 在深有就业,且同时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迁户;2.在深无就业,或者虽有就业但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分居时间满二年后可以申请随迁。
3.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技术资格、高级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父母随迁基础条件: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