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得物上卖货需要缴纳现货保证金或预售保证金。
具体金额以您发布的商品价格为基数进行收取。
1. 零售价小于等于800元,现货保证金为28元2.零售价大于800元,小于等于1500元,为48元。
3. 零售价大于1500元,小于等于2500元,为58元。
4. 零售价大于2500元,小于等于5000元,为68元。
5. 零售价大于5000元,小于等于10000元,为119元。
6. 零售价大于10000元及以上,为219元。以上都是现货保证金,倘若你发布的是预售商品,那么收取的保证金则是你预售商品零售价的8%,最低是56元,最高是438元。也就是说如果你发布的鞋子预售价是129元,那么你的保证金也需要缴纳按最低56元收取。
二、除现货保证金或预售保证金以外,在得物上卖货还需要缴纳一定额度的服务费。具体如下:
1. 商品成交价格小于等于10000元,服务费为商品价格的9.5%。上限是299元。
2. 商品成交价格超过10000元的,实行阶梯计费。
1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固定的299元,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商品价格的2.5%计算。也就是说你如果是19800元的鞋子,服务费应该是299加上9800乘以2.5%等于544元。目前,除拖鞋、童鞋类商品的服务费下限金额为49元人民币以外,其他商品的服务费下限均为79元。除了现货保证金或预售保证金、服务费以外,商家还需要承担鉴定费、包装费、快递费、优惠券等成本。而作为商家来讲,如果对于订单还需要谨慎处理,如果出现以下情况,都会被平台扣除保证金。
1、卖家未按照发货时效发货或虚假发货的;
2、商品查验不通过的;
3、卖家引导买家线下交易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交易的;
4、卖家存在其他违法或者侵害平台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由此可见,得物对于商家管控还是比较严格的,在商品货源方面都会要求商家提供商品采购凭证。如为海外商品,应确保商品通过正规贸易方式入境并销售。倘若卖家出售商品应保证商品为全新个人闲置商品,且配件齐全,如买家要求卖家提供采购凭证,卖家应提供合法采购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