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中国“绿卡”。
二是持9月23日公告提到的三类居留许可,即“居留事由”一栏标注“工作”、“私人事务”或“团聚”字样的居留许可。三是持2020年3月28日以后签发的中国签证。只要所持是3月28日以后签发的签证,就可以入境,不受签证类型限制。四是持外交、公务、礼遇、机组(C字)类中国签证。只要所持的中国签证类型符合上述四种中的任意一种(以“种类”/“签证种类”项目内标注为准),不受签发时间限制,即使是3月28日之前签发的签证,也可以入境。五是符合与我国签订互免签证协议规定条件的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