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含租赁)有合法稳定住所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二、合法稳定就业迁入有合法稳定就业人员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三、人才迁入1.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 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四、直系亲属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夫妻投靠、未婚离异子女投靠父母、收养子女投靠养父母。
五、毕业生迁入生源地毕业生迁入生源地人员。
六、部队军官、离退休干部家属随军随迁落户符合部队随军条件人员家属。
七、佛教、道教出家人户口迁入经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办理户口迁移的佛教、道教出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