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向主办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一)指定的文化艺术考试机构的申请,包括申请人的主要业务和相应人员、经费、场地、设备的资格书面说明。
(二)申请人应当准确、清晰地填写并提交主办单位统一规定的文化艺术类定点考试机构情况登记表,并在申请人姓名的左上角加盖公章。(三)申请单位应当提供法人证书副本、有效场地使用证副本、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副本和考试负责人身份证副本。
2、主办单位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设立国家文化艺术考试指定机构。
3、主办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并向招标单位提供授权书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