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品德优良。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考核成绩合格,成绩平均80分以上。
4、坚持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及卫生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积极参加艺术实践和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表现特别突出,为学院或社会作出重大贡献,未达到评选条件第三款者可破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