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大陆户籍身分的大陆居民,要去台湾长期定居(停留超过四个月、不一定是移民),在回答问题时2019/8的台湾现行规定,只有一个办法:依亲。
台湾长期以来是一个几乎不开放移民的地方,这并不是针对大陆,而是对除港澳以外的任何国家、地区。台湾连对外籍配偶的入籍、居留都手续繁复,也因此长期被批评,外籍配偶在台湾就是次等公民。也因为两岸的关系,过去大陆居民根本就无法来台湾,何况定居了。之后在两岸开放以后,人民间往来频繁婚姻嫁娶等越来越多,这些手续也才陆续完备。不过,台湾依旧对于大陆居民来台湾长期定居采取比较严格的审核与限制。最明确的方法,一直都只有:依亲。就是当大陆居民在台湾有亲属,是台湾居民的配偶、直系亲属、20岁以下位成年子女,70岁以上父母,只有这些人,可以由在台湾的亲属向台湾移民署提出申请,经过繁杂的文件审核等程序,之后核准了,来台湾短期居留、或长期定居。台湾对于香港、澳门的居民,则采行的是另一套办法,所以,香港、澳门的居民,申请来台定居一直都是通行无阻的,这些年香港移民台湾的人数,也一直攀升。如果是大陆居民,已经取得了香港永久居民身分、已经注销大陆户籍、取得回港证,或在台湾已经取得台湾合法身分的配偶、或是外国人的配偶、或20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则可以申请来台湾停留。简单的说,大陆居民想要来台湾停留(四个月以上)、或是长期居留,则必须是透过结婚的方式,成为台湾居民的配偶,然后这名配偶取得台湾居留身分以后,可以申请他的70岁以上父母、20岁以下子女,来台居留。否则,就必须是已经取得港澳永久居民身分,而又没有大陆户籍,才能申请来台湾居留。至于特殊人士的申请来台定居,就不再这里介绍了,反正,游泳到金门想申请台湾庇护居留,基本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