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因房屋质量问题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的,应提交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认定书或鉴定书;
2、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因在所购项目中换购房屋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的,应提交房屋换购协议,并先予办理新换购房屋的商品房预告登记;
4、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因买方工作调动迁出本地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的,应提交双方单位转出和接受人事关系证明及接收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权利人因购房贷款未获批准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的,应提交贷款机构未批准购房贷款的证明材料及购房首付款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