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一) 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二) 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三) 所修课程平均绩点2.5(含)以上,无不合格课程;(四)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境学习任务;(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境外往返旅费、生活费、教材费及其他费用。
已交清应缴学校的各项费用,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须在入围候选人名单后一周内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六)承诺履行校际交换学生项目协议之有关义务。(七)派出时年满18周岁(1999年6月30日之前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