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所承担工作所需的学识、技术和能力,在杭州市区工作或创业的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即在杭州市区工作或创业(按规定在杭参加社会保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
1、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6、持有《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7、个人在杭投资达到一定额度的经营者,其中桐庐县居住人员投资额30万元及以上,其他区、县(市)投资额50万元及以上。
其中符合上述1、2、3、4、5条件之一、且在杭州市区省直和中央驻浙单位职工,向浙江省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