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昌吉学院与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开展应用型本科(“3+2”模式)小学数学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学制五年,培养地点设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一、培养模式学制为5年,实行“3+2”培养模式,高职阶段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习3年,符合转段规定的,进入昌吉学院本科阶段学习2年。
二、培养院校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理学院具体负责,集昌吉学院、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势资源,强强联手,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小学数学教育专业(专业代码:570105K),招生对象为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生源科类为理科,2023年招生计划数35人。
四、选拔考试办法本专业安排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业同批次录取,招生录取办法详见《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五、转段要求学生在第五学期期末进行转段审核,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照双方商定的转段条件组织考核,转段审核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情况、在校表现、课程成绩、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职业资格取证等方面。因自身原因,没有达到转段要求,未能升入昌吉学院本科阶段的学生,按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要求完成后期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职业教育(大专)学历文凭。
六、学费标准前三年按照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收费标准,小学数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3300元/学年。后两年按照昌吉学院本科收费标准,3500元/学年。
七、学籍管理新生入学后,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专科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注册及管理,经考核合格,转入昌吉学院继续就读,按照《昌吉学院学生管理办法》进行学籍注册和管理。八、毕业证书发放及学位授予经考核合格,转入昌吉学院继续就读的学生完成两年规定的学习任务,符合昌吉学院毕业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昌吉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授予本专业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