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高考实行的是赋分制。
赋分制是一种按照考生在考生群体中的相对位置进行评价的相对性评价制度。在赋分制下,考生的卷面成绩会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然后根据考生在各个等级中的排名,赋予其对应的分数。这种制度旨在追求公平,弥补不同科目之间难度差异带来的不公平。重庆的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科成绩和首选科目1科、再选科目2科成绩组成,总分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的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考每科原始分值均为100分,首选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再选科目以等级转换分(每科满分100分)计入统一高考总成绩,总分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