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所需要的条件:在学习期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在 75分以上(含75分,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和免修、免考课程成绩除外)(大部分学校都要求平均成绩75分以上);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在校期间,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英语统一测试,获得合格证书。
考试中无作弊行为;学生无 “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注 1:总平均成绩=所有课程成绩总和/课程门数(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和免修、免考课程成绩除外);注 2:已领取毕业证书的毕业生若除英语外,其它条件都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允许在其毕业后两年之内参加本校(大部分学校为本规定)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测试,取得合格证书后,再申请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