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共中央派出周恩来、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后又加派聂荣臻)为和谈代表,周恩来为首席代表,同以张治中为首席代表的南京政府和谈代表团,于4月1日起在北平举行和平谈判。
谈判中,中共代表团坚持无论和谈成功与否,解放军都必须渡江,并指出“长江在历史上也从来没有阻止过中国的统一”。经过半个月的协商,4月15日,中共代表团在尽可能地采纳南京政府代表团提出的意见之后,提出八条二十四款的《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以4月20日为最后签字日期。南京政府代表团一致认为可以接受《国内和平协定》,但在蒋介石授意下,南京政府最后决定拒绝在协定上签字,北平和谈破裂。此后,人民解放军立即发起渡江战役,胜利强渡长江,开始解放江南并向全国进军,使国民党政府企图通过和平谈判实现“划江而治”的计划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