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实行的是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制度,各个体系互不隶属,没有具体的排位。
而且也是联邦制,各个州的事务由各个州自己处理,每个州也可以有自己的宪法,只要和联邦宪法不冲突就可以。所以说没有具体的排位,只是相互制衡的。但是美国总统也可以影响立法和司法。比如,立法方面: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可以否决任何获国会通过的法案,但需要于法案通过后10日(星期日除外)内提出。如果法案获国会两院均以三分之二票数通过,总统的否决权将会被推翻。总统亦都可以于国会休会的时候单方面否决任何获国会通过的法案。另一方面,总统可以向国会提出各种咨文,包括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特别咨文等,建议他认为必须的立法。这是总统影响立法的一个重要方式。此外,总统还有委托立法权。据此,总统不仅有权在原有的行政体系内进行某些改组,而且有权设立新机构。司法方面:总统有权任命联邦最高司法官员。他可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内,但须获得参议院的认可。总统还可以对任何被判处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弹劾的人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 总统拥有联邦罪名的赦免权。 如该罪名为州法确立,其赦免权属于州长。美国总统继任顺序:(该顺序是按照这个部门设立的先后时间确定的)1.美国副总统兼参议院议长2.众议院议长3.参议院临时议长4.国务卿5.美国财政部长6.美国国防部长7.美国司法部长8.美国内政部长9.美国农业部长10.美国商务部长11.美国劳工部长12.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13.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长14.美国交通部长15.美国能源部长16.美国教育部长17.美国退伍军人事务部长18.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