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办护照的公民,一般情况下所需时间是从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开始计算的十五日内,以及由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或延长签发时间到三十日。
偏远地区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按时签发护照的特殊情况,可以再延长15日。所以一般情况下,公民办理护照所需时间是在一个月或半个月左右。法律依据《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号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