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留学回国人员办理人才引进落户的具体步骤如下:
1. 首先需要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包括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劳动合同等。
2. 前往天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国外(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登记。
3. 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劳动合同等。
4. 在天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在天津无合法自由住所的,可到派出所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或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的无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单位无集体户落户。
5. 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需提交《不动产权证》或《房屋销售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6. 申请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单位《不动产权证》或《房屋销售许可证》,单位授权管理集体户口登记证明,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
7. 申请在津社区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市户籍居民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销售许可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承诺书》。
8. 向天津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9. 等待审批结果,审批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迁入证明》。
10. 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出手续。
11. 持现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和天津公安机关发放的《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情况所需的材料和办理流程可能略有不同,具体的步骤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的天津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者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