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重庆大学法学院始建于1945年,是当时重庆大学6大学院(文理工商法医)之一,先后由翟晋夫先生、罗志如教授、潘大逵教授任院长,当代著名国际法学家王铁崖先生也曾在本院任教。
1952年全国高等教育结构与布局调整,法学院调出重庆大学,与兄弟院校法学院系组建成立西南政法学院。
1995年重庆大学恢复法学专业本科招生,2002年恢复成立重庆大学法学院。学院设9个系,现有本科生400余人、硕士研究生600余人、博士研究生130余人、留学生10余人,博士后在站20余人。现有专业教师72人,其中教授28人、副教授29人;博士生导师23人,硕士生导师58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占比85%以上,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占比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