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之所以可以单独参加一些国际体育比赛和运动会,是因为香港在1997年回归中国前是一个殖民地,具有独立的体育组织和运动代表队。
根据国际奥委会的规定,国家和地区可以作为独立实体参加体育比赛和运动会。回归后,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了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包括自行组织体育赛事和参加国际体育组织的活动。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基本法,香港享有特殊的地位和权利,包括在一定范围内维持独立的体育组织和代表队。因此,国际体育组织承认香港作为一个独立的参与者,并允许其以“香港,中国”(Hong Kong, China)的名义参加国际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