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本所的经营方针、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2、 副董事长本所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3、 所长(主任会计师) 4、 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 5、 总审计师 全面负责总审计师室的工作,总审计室是全所的技术、业务的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质量中心;按照业务质量三级复核的程序,负责全所业务报告的审核签发、交付打印、发出;制订本所员工的业务培训计划和员工的日常培训工作;制订本所的各项业务规范并指导其实施;解决本所业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责成当事人妥善处理;负责客户对本所审计业务的质询和解6、 总监察师负责全所的精神文明建设;
7、 部门经理全面负责各部门的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8、 副部门经理 本所各部副经理协助部门经理工作。
9、 高级经理完成部门经理(副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经理负责对承担项目审计(评估)计划的撰写,能较准确地测试审计项目的重要 性水平和审计风险;11、项目经理服从正、副部门经理、高级经理及经理的安排,带领项目小组完成业务工作, 在没有担任主审时,应协助主审人员完成好项目审计任务;12、审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