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外国国籍后不算是中国人,因为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体现这一原则的内容是:(1)、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所生子女不具有中国国籍(第4条、第6条)。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第5条)。
(3)经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4)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消外国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5)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获批准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