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监管。
学生赴国外学习以前,应仔细了解国外大学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在所属院系或专业教学系主任(导师)的指导下制定本人后两年(或一年)在国外大学的修读计划,经所在院系的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学生在国外大学就读期间,必须按时向派出单位寄送国外大学正式签发的成绩单,其成绩和学分由所在专业学院进行审核和认定,教务处负责登记备案。如因学生未及时向派出单位递交成绩单,导致出现相关问题,由学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我校根据对方学校提供的成绩单,用学生在国外大学所修的课程学分整体替代学生在我校按照培养方案尚未修读的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