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累计购汇金额小于等值5万美元(含)可直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高于等值5万美元,用于支付学费或生活费的,还需提供:
1. 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除外);2.境外学校相应年度或学期学费或生活费用证明(可传真件、原件或网上下载);3.已办妥留学目的地有效签证(或签注);4.标注身份证号的因私护照(如护照未标注,须本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如已注销户口,提供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用于留学保证金的购汇,还需提供:
1. 因私护照;2.明确写明姓名的正式录取通知书(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无须);3.境外学校学费证明或(和)生活费用证明(可传真件、原件或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