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简称行程单)可以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报销凭证。
旅客可以通过东航直属售票处、机场柜台、机场自助值机机、拨打95530获取行程单。行程单领取时间:醉晚要在客票全部航段使用完毕后的7天内,凭有效旅行证件在部分机场或东航直属售票处领取。领取行程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付费改期和升舱操作,升舱前的客票必须在付费改期和升舱操作后的30天内打印行程单。
2、行程单只能打印一次。行程单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
3、已打印行程单的旅客要求服务变更时应出具该行程单,要求退票时必须退还该行程单。旅客可直接将行程单退回给原打印地,或退回到东航各直属售票处,或邮寄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机场大道66号,三楼退票组收,邮政编码 201202。
4、遗失行程单不影响旅客登机,旅客可直接凭有效旅行证件办理登机手续,行程单遗失不补。
5、对于使用代理购票的旅客,请在代理点购票时,向销售代理索取行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