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没有规定永久居民不能离开美国超过半年,它规定的是,如果离开美国超过半年,那连续居留时间被打断,入籍必需的那5年就要重新计算,除非能够证明有很重要的事让你必须离开美国半年以上去处理。
解决办法:申请回美证。如果需要离开美国超过一年,必须申请回美证。回美证是证明自己有意回到美国长期居留的一个证明,有效期为发出日起两年。也就是说,拿着回美证可以离开美国一年以上但不超过两年,两年内必须至少要回美国一次。注:即使每半年回美国一次,绿卡也可能失效。能不能让入境或者会不会取消绿卡,决定权在移民局官员手上。一旦他们认为个人并不打算在美国永久居留,他们随时可以吊销个人的绿卡。回美证,英文Reentry Perkmit,学名旅行证,又常被称为白皮书,像护照一样大,米色封面,硬本有照片。是专门为那些事先知道自己可能在美国境地外停留超过1年的时间的绿卡持有人使用的签证替代文件。回美证申请流程1、向USCIS递交会申请表(即I-131表),填完表后附上支票,连同申请资料用信寄给移民局。
2、USCIS寄指模预约信给申请者(递交申请三周内)上面写着打指模的地点和时间。
3、打完指模在预约信上盖章签字。
4、接下来就等收回美证,此时申请者已经可以离开美国,回美证可以用邮寄的方式,大概需要四个月的时间。回美证申请条件:
1、已提交I-485调整为绿卡身份的申请,而案件正在审理中的,应申请回美证.2、已提交政治庇护申请,而案件正在审理中的,应申请回美证。
3、已被批准难民身份或政治庇护身份者,应申请难民旅行证。
4、已具有绿卡(或临时绿卡)身份的,可以申请回美证,从而免除在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面签的麻烦,若绿卡是通过难民或避难身份获得,则也可申请难民旅行证。如果仅仅具有学生或工作签证而未提交移民申请,或者已经提交移民申请但因为排期问题还未能提交I-485申请的人都暂时无法申请回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