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移民法规定,美国亲属移民分近亲亲属和优先亲属两类。
前者不受移民法上每年的配额限制,而后者则要受配额限制。优先亲属又按其关系划分成四种优先类别。
1. 不受配额限制的近亲亲属 这里所说的近亲亲属仅指美国公民的近亲属,不包括绿卡持有人(永久居民)的近亲属。具体来说,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以及已满21岁的美国公民的父母。这里所说的“配偶”,是指合法的异性丈夫或妻子。美国移民法还不承认同性恋“配偶”。这里所说的“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并不仅限于 美国公民的亲生子女,还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与其前妻或前夫所生的18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以及美国公民合法领养的16岁以下的未婚子女。所谓“未婚”,包括从未结过婚,或配偶死亡,离异,或由於其他法律上的原因造成婚姻无效的各种情况。凡是属於这一类别的美国公民的近亲属,可以在任何时候申请移民美国而毋须等待排期。
2. 受配额限制的优先亲属,包括以下四类:(1) 第一优先:美国公民年满21岁的已婚子女;(2) 第二优先A类: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或是不满21岁的未婚子女;第二优先B类:美国永久居民年满21岁或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3) 第三优先: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4) 第四优先: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亲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继兄弟姐妹,以及被领养的养兄弟姐妹。美国国务院每个月会公布一份签证排期表(Visa Bulletin),公布各种优先类别的移民申请的优先日期。受配额限制的优先亲属移民必须等优先日期排到之后才能调整成移民身份或到领事馆面谈。总体来说,优先类别越靠后,需要排队等待的时间就越长。例如,第一优先的申请一般要等待4到5年,而第四优先则要等待长达12年之久!此外,美国公民提交的申请一般要比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递交的申请要先得到绿卡。从以上列出的类别可以看出,有几类亲属是不能通过亲属申请移民的:第一是永久居民的父母;第二是永久居民的已婚子女;第三是永久居民的兄弟姐妹。第四,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第五,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孙子孙女辈;第六,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叔伯姑姑婶婶等。此外,被别人领养的美国公民不能为自己的生父母和亲生兄弟姐妹申请移民。还有,如果亲属已非法入境或逾期居留在美国,为他们提出移民申请时,应咨询专业移民律师。亲属移民申请程序因亲属所在地不同而异:
一是亲属人在海外的情形,
二是亲属人在美国境内的情形。无论是哪种情形,都需要美国公民或是永久居民先为其提交移民申请。申请批准后,亲属就可以通过向美国在海外的使领馆申请入境移民签证,或是在境内申请调整身份获得永久居民身份。一是亲属人在 海外。如果亲属身在海外,移民局在批准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为其提交的移民申请后,会将案件移交到国务院的国家签证中心。国家签证中心审理完毕后,如果该亲属不受移民配额的限制,或是虽然要受配额限制,但排期已经排到,案件将被转交该亲属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美国使领馆,由该使领馆安排签证面谈。面谈通过后,亲属就可以以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进入美国了。二是亲属人在美国境内。如果亲属已经通过其他签证进入了美国并在身份有效期内,则应在境内向移民局提交转换身份的申请。如果该亲属不受配额的限制,那么其转换身份的申请可以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为其提交的移民申请一并提交。实践中移民局对这类申请的处理方式也往往是移民申请与转换身份的申请同时批准,而不是先批准移民申请,再批准转换身份的申请。如果该亲属要受配额限制,那么只有在排期排到后,才可以提交转换身份的申请。需要说明的是,一旦排期排到,无论其移民申请是否已经批准还是仍在审理中,都可以提交转换身份的申请。如果亲属属于非法入境或逾期居留在美国,为他们提出转换身份申请时,应咨询专业移民律师。© 广东美成达移民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