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1. 政审合格2.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体重,男生不低于50公斤,女生不低于45公斤。并根据人事部、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对于过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按体检不合格论。体形匀称,动作协调,无明显下蹲困难。
3. 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4. 两耳无重听。
5. 无口吃。
6. 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胎记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等。
7. 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即平脚板、纹身、少白头、嗅觉不灵敏等),无各种残疾。
8. 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疾病。
9. 无传染病。谷丙转氨酶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含澳抗阳性)。
10. 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弄虚作假经复查核实的或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其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将按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